同分排序规则为:
第二类考生:按文化素质测试、职业技能测试、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两科之和、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第三类考生: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第一部分、第二部分、第三部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第四类考生:按专项特长测试、文化素质测试、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两科之和、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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